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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视频平台一边是视频服务的规模化用户,另一边一般是视频平台的内容提供方。这些内容提供方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专业化的内容提供机构,比如影视拍摄机构、版权中介服务机构等等。还有一类就是典型的UGC,就是由用户自拍摄上传内容所构成的视频平台的上游。而平台上方还包括广告主或广告中介机构,它们一般构成了视频平台盈利来源的核心。平台下方一般包括电信运营商、终端商,其中终端商又可以分为PC、手机、电视等多种终端形态。这就是视频平台的一般结构。

视频平台内容的来源是通过上游的内容源提供方获得的,然后通过终端,以及运营商提供的通道分享给最终用户,用户收看视频平台所提供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视频平台获得了足够规模的流量,再把这种流量转化为广告主所能够购买的有效的广告时间,这是视频平台的一般商业模式。

简单地说,视频平台的盈利模式只有两种,第一种是把视频的内容以收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也就是说向用户收费的模式。第二种模式,是把通过视频服务所换取的规模性流量转换为广告收入。当然细分来看,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模式,第一种是付费点播,也就是在线观看版权节目的盈利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靠用户通过各种支付平台点播节目在线收看,从而形成比较稳定的点播收入,再扣掉运营成本和版权成本就是盈利。这里面又包括按时长收费和包月收费等模式。其中视频平台需要做的是,不断降低版权成本和不断扩大点播量。第二种模式叫做下载收费盈利模式,这种模式跟前一种模式非常类似。这种模式并不是用户在线收看,主要是用户下载收看,包括下载到本地电脑或MP3、手机、平板电脑等方。而这一类模式需要做的也同样也是不断降低版权成本,扩大下载量提高下载速度。第三种盈利模式是转售的盈利模式,也就是把网站的视频平台的这些内容,卖给像网吧业主,再由网吧业主提供给网吧的顾客付费或者免费观看。第四种就是网络转播权的经营,也就是视频内容的分销。一部影视作品如果由视频平台所购买,那么通过有序的传播、分销,理论上讲是可以盈利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视频平台越来越多的作为内容提供方的一种新型渠道。因为以往的渠道只有电视一种,但现在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视频平台开始越来越多的成为影视内容的另外一块非常重要的分销渠道。第五种就是直播的盈利模式,把一些需要及时性、实时性很高的一些体育赛事或者是一些国外电视内容实时传递。在这种过程中,一般来讲视频平台是通过直播作为视频媒体提供独家内容的发布、传播和多种媒介的转用共享。第六种是深加工的盈利模式,也就是在原有的视频内容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的剪辑、组合和包装,形成更有市场的产品,而且这些产品不只局限在自身的网络来盈利。第六种就是视频平台的多终端盈利模式,也就是说把视频内容通过不同格式不同码流进行转置,再通过一定的营销策划,在电脑、电视和手机等终端播出,产生多种盈利渠道。

以上的六种盈利模式,本质上讲都属于基于视频内容的销售和增值开发。当然更重要的是说视频平台通过提供视频内容在广告方面的收益。第七种盈利模式,我们把他叫做通过版权换广告的盈利模式,也就是说消费者是完全免费的点播观看或者下载观看,视频平台主要依靠广告盈利,把流量转化成收入。这里面流量是如何获取的呢?视频平台一种通过网站联盟来买流量,就是与像百度、网易、新浪、搜狐等网站进行战略合作,来提高自己的流量和用户数。另外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视频平台自身的宣传推广,作为客户视频观看的首选平台而直接获取用户的流量。第八种我们叫做社区广告盈利模式,它的本质与第七种类似,它仍然是用户免费,但是用户点播在线观看或下载观看的是网友上传的节目,主要还是通过广告盈利,这种情况的互动性非常强,由于网友上传的节目类别、内容参差不齐,因此这种盈利模式的关键在于广告开发和营销策划,需要根据内容以及由此适配的目标客户群的不同而进行广告的多种形式的开发。

除以上八种盈利模式之外,视频平台还有一些衍生性的盈利模式,比如包括盗版视频的监测服务、视频搜索网站的搜索服务、面向电视台提供视频数字化加工服务、给视频平台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等等。

 

本文摘自《不一样的平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

作者:沈拓  北京智信创元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

作者微博:http://weibo.com/shentuo2011

网站:www.innocreat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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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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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信创元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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